歙县经开区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838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
联系人:余淑婷
联系电话:0559-6527266
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际建设废气处理工艺 |
实际投资额 (万元) |
拟分配金额 (万元) |
1 |
安徽多杰电气有限公司 |
安徽多杰电气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 |
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催化燃烧 |
156.24 |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