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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经开区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0 16:25信息来源:歙县经济开发区 作者:歙县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838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

联系人:余淑婷

联系电话:0559-6527266


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分配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实际建设废气处理工艺

实际投资额

(万元)

拟分配金额

(万元)

1

安徽多杰电气有限公司

安徽多杰电气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

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催化燃烧

156.24

60

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部分企业调整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