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强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7日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黄山市强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生产设备规格和数量变动、导热油锅炉供热能力减小、生产线位置调整、废气治理设施提升等。项目变动后废气排放量减少,废水、噪声等排放量均不变,固体废物处置量和方式不变,环境风险不变,项目变动不会增加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变化。
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755926788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23号
联系人:胡威
1-2-黄山市强力化工有限公司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pdf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