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黄组通字〔2017〕34号)和《歙县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歙组〔2018〕49号)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有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6日—4月8日。
二、申报范围
1. 在歙县生产一线从事专业工作且业绩突出的,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黄组通字〔2017〕34号)和《歙县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歙组〔2018〕49号)规定的A-H类高层次人才。
2. 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仅限歙县企事业单位(不含驻歙单位)在岗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不含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申报。申报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黄山市缴纳社保。
3. 规上文化企业高级工艺美术师。
4.通过社会化评审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企业员工。
5.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认定的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
6. 在黄山“人才10条”、“歙县人才15条”享受期内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表》(A-F类填写附件1)、《2019年度歙县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表》(G、H类填写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
2. 资格审查。一是所在单位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须核对证明材料原件)等。二是单位主管部门复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具体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入选类别项目等资格条件,重点考察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年度表现,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形成审查结论性材料(主要包括资格条件审查情况、考察了解情况、推荐申报意见)。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教育人才报县教育局工委办(人事股)审查(联系人:潘文辉,电话:6519750),医疗卫生人才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联系人:郑绍清,电话:6522667),农业人才报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审查(联系人:潘忠华,电话:2617191),企业人才报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高新股审查(联系人:王文明,电话:6527670),其他行业人才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审查(联系人:方芳,电话:6516643)。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材料初审后于4月8日前报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人:方芳,电话:6516643,邮箱:919370582@qq.com)汇总后,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再次审核并报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四是认定小组终审。市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认定小组进行终审,提出入选建议名单。
3. 研究确定。市、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享受储备金的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材料
1. 个人和所在单位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新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附件1或2),申报表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并按“附件材料对照表”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件1或2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3份,相关附件材料上报1份。纸质材料按目录(附件4)排序,同时所有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挡,一人一文件夹(文件名:歙县某某储备金申报材料)。
去年已享受人才储备金的人员,仅提供《申报表》3份及党组(党委)申报结论意见1份,如申报层次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查结论性材料(主要包括资格条件审查情况、考察了解情况、推荐申报意见)1份、《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对象审查汇总表》(见附件3)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五、有关要求
1.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相关工作宣传到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申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申报,确保申报人情况属实、材料齐全。
2.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审核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单位和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追责。
附件:
1. 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表(A-F类人才填写)
2. 2019年度歙县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表(G、H类人才填写)
3. 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对象审查汇总表
4. 2019年度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5.《歙县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歙组〔2018〕49号)